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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3歲嬰幼兒早期教育共同體的建構與保障教育教學論文

                時間:2020-06-30 11:17:23 教學論文 我要投稿

                0~3歲嬰幼兒早期教育共同體的建構與保障教育教學論文

                  [摘要]當前0~3歲嬰幼兒早期教育發展的瓶頸在于缺乏一個讓有著共同需求與價值理念的各方主體共同投入與積極合作的平臺,構建0~3歲嬰幼兒早期教育共同體或許是一條有效的解決途徑。由政府各部門如計生、民政、婦聯、教育、衛生等組成聯席會議協調小組,負責有關0~3歲嬰幼兒早期教育的價值引領、事務決策和工作統籌;社區和幼兒園作為早期教育服務的主要實施場所與承擔者,協商合作,共同承擔早期教育的主要工作。其中幼兒園是執行主體,其親子園應負責承擔社會散居嬰幼兒的教育與服務事務,其托班集中為0~3歲入園嬰幼兒服務。社區則應致力于整合社會各類教育資源,調動各部門與家庭的積極性,為早期教育活動的開展創造良好的環境氛圍;教研部門與兒保部門應加強專業指導,提供專業支持;家庭則應加強對早教工作意義的認識,積極主動地參與各類嬰幼兒早期教育活動。通過促使各主體間達成價值共識,提升各主體的公共精神,加強各主體間的伙伴關系,構建包括決策層、管理層、操作層、條件保障層在內的立體運行機制,能有效保障0~3歲嬰幼兒早期教育共同體的順利運行,推動社會早教工作的開展。

                0~3歲嬰幼兒早期教育共同體的建構與保障教育教學論文

                  [關鍵詞]共同體;0~3歲嬰幼兒早期教育共同體;0~3歲嬰幼兒早期教育

                  0~3歲嬰幼兒散居社區,早教資源分散在社區內的各個組織和部門,如何整合早教資源,建立健全早教網絡,完善管理與運行機制,成為當前0~3歲嬰幼兒早期教育工作中亟需解決的實踐問題。借鑒社會學的“共同體”概念,構建“0~3歲嬰幼兒早期教育共同體”或許可以為解決這一問題提供新思路與新方法。

                  一、價值理念與概念基礎

                  (一)“共同體”概念辨析及其功能

                  “共同體”一詞譯自德文“Gemeinschaft”,其英文“Community”兼具“共同體”與“社區”之意。“社區”一詞由德國社會學家雯迪南·滕尼斯最早引入社會學領域,其英文釋義有三種:一是由同住于一地或一國的人所構成的社會和社區;二是由同宗教、同種族、同職業或其他共同利益人所構成的團體;三指共享、共有、共同、相同。[1]費孝通先生將其解釋為一群聚集在一個地方分工合作的人,這群人之間的關系即人際關系,構成社會。[2]滕尼斯在《共同體與社會:純粹社會學的基本概念》中則指出,共同體的概念旨在表達人與人之間所形成的親密關系、共同的精神意識以及對特定社群的歸屬感和認同感。它主要是通過建立在自然基礎之上的群體(家庭、宗族)來實現的,建立在有關人員本能、習慣與思想的共同記憶的基礎之上。共同體是持久的和真正的共同生活,其本身應該被理解為一種生機勃勃的有機體。[3]可見,現代“社區”研究強調研究對象的地域或實體差異,而“共同體”概念則強調精神上的同質。

                  現代社會將人類從自然、原始的共同體中解放出來,使社會和個體同時得到極大的發展,但也造成了諸多弊端,如個體之間缺乏對話和交流,人類孤獨感日益增強,安全感和幸福感日益降低,交往信任危機加劇等,人類開始渴望造就新的共同體。[4]保羅·霍普認為共同體是人類的一種基本需要,它可以滿足人類的合群需求,并讓人類獲得一種歸屬感,是形成伙伴關系或友誼關系、獲得幸福感的決定性因素。[5]可以看出,共同體是人類社會本能的一種需求,是對原始共同體的現代回歸,其存在的前提即是其主體具有共同的利益基礎,在思想和行動上能夠達成某種統一或一致。

                  (二)0~3歲嬰幼兒早期教育共同體

                  要發展0~3歲嬰幼兒早期教育,就要充分整合各類教育資源,0~3歲嬰幼兒早期教育共同體正是實踐這一理念的理想途徑。當前0~3歲嬰幼兒早期教育的發展瓶頸在于缺乏一個共同投入與積極合作的機制和平臺,讓有著共同需求、共同價值理念的主體在這一平臺和機制下積極合作、良性互動,共同促進0~3歲嬰幼兒早期教育水平的提高。建立0~3歲嬰幼兒早期教育共同體,正可以很好地整合零散分布的早期教育資源,充分發揮共同體各主體的資源優勢和社會責任,為0~3歲嬰幼兒發展創造良好的環境氛圍。

                  0~3歲嬰幼兒早期教育共同體主體涵蓋幼兒園、社區、家庭,以及教育、計生、婦聯等政府組織和部門,在共同體中各主體要切實發揮自身的組織和專業影響,以推動0~3嬰幼兒早期教育共同體的良性運行。其中,幼兒園作為社區內早期教育的專業和專門機構,有責任也有必要從封閉走向開放,為社區0~3歲嬰幼兒提供早期教育服務,切實承擔起幼兒園的社會責任;教育部門要充分發揮自身行政職能,聯合其他政府組織與部門,為建立早期教育共同體創造良好的制度和政策環境;社區作為基層管理機構和居民自治組織,要在整合社區教育資源方面提供適宜的幫助,努力推動0~3歲嬰幼兒早期教育共同體的良性運行。0~3歲嬰幼兒早期教育共同體由此必然是上述不同主體在共同的價值追求和引領下形成的有機整體,各主體通過共同協商,協調行動,各自發揮資源優勢、承擔社會責任,共同促進0~3歲嬰幼兒的健康成長。

                  二、0~3歲嬰幼兒早期教育共同體的構建

                  0~3歲嬰幼兒分布在社區的不同家庭,這決定了幼兒園和社區是早期教育服務的`主要承擔者和實施場所。因此,要構建0~3歲嬰幼兒早期教育共同體,就必須先考察早期教育中“幼兒園———社區”兩者間的互動現狀。實踐中,“幼兒園———社區”互動還存在諸多阻礙,一是意識不明、管理缺位。社區對0~3歲嬰幼兒早期教育認識不到位,重視不夠,沒有充分采取措施開展早教活動。管理中更是政出多頭,缺少政府統籌。除教育行政部門外,其他政府機構、部門與幼兒園聯系不緊密,加大了幼兒園開展早教活動的難度。二是運行機制、體制不健全。社區主動性不強,沒有充分調動社區教育資源為嬰幼兒早教活動服務;教育、衛生等部門沒有充分利用自身行政影響和專業優勢,為嬰幼兒早期教育活動提供適當支持,且各主體間缺乏協調與合作。0~3歲嬰幼兒早期教育在幼兒園單方面推動下,受資源、人力等影響,實踐效果和影響范圍有限。三是實施的科學性與規范性不足。在托班開展0~3歲嬰幼兒早期教育相對容易,親子園則在管理、教學等方面缺乏可借鑒的實踐經驗和理論成果,其實施的科學性與規范性不足都影響了早期教育活動的實踐效果。

                  針對早期教育的這一實踐狀況,同時基于幼兒園和社區關系的未來發展趨勢,本文嘗試提出以幼兒園為中心的0~3歲嬰幼兒早期教育共同體模式。[6]這一共同體的主體包括幼兒園、社區、家庭,以及其他相關政府組織與部門。在這一共同體模式下,政府相關部門主要是充分發揮自身的組織影響,統籌早期教育各類工作,積極進行價值和行為引領,推進早教工作的順利開展;幼兒園主要是充分發揮自身的人力和資源優勢,具體承擔社區0~3歲嬰幼兒早期教育的教學與組織工作;社區主要是利用自身的組織資源,整合社區各類教育資源,調動社區各部門、各家庭的積極性,為早教活動創造良好的環境氛圍;家庭則應從嬰幼兒的健康發展出發,加強對早教工作意義的認識,積極主動地參與各類嬰幼兒早期教育活動;其他教育組織或機構應充分利用自身的專業優勢和組織資源,為早教工作提供有力的支持。在運行體制上,這一共同體還應對決策、管理、組織實施、條件保障等各個環節進行科學規劃(見下圖),以有力地推動早教工作的開展,提升0~3歲嬰幼兒早期教育水平。

                  概括而言,該共同體及其運行體制具有以下特點:1個中心,即由政府各部門組成聯席會議協調小組,執行對0~3歲嬰幼兒早期教育工作的價值引領、事務決策和工作統籌;2個互動主體,指社區和幼兒園協商合作,共同承擔嬰幼兒早期教育的主要工作。幼兒園作為早教工作的執行主體,其親子園承擔散居嬰幼兒的教育與服務事務,其托班集中為0~3歲入園嬰幼兒服務;雙重教育指導,指教研部門、兒保部門對幼兒園進行業務指導,提供專業支持;立體運行機制,指構建包括決策層、管理層、操作層、條件保障層在內的立體運行機制,綜合推進社區0~3歲嬰幼兒早期教育的開展。

                  三、0~3歲嬰幼兒早期教育共同體的保障策略

                  (一)促使共同體各主體間達成價值共識

                  共同的價值追求是共同體存在的基礎和前提。0~3歲嬰幼兒早期教育共同體追求的不是經濟利益,而是價值觀上的趨同,即以促進嬰幼兒健康發展作為其存在的組織和價值基礎。“美國教師和家長聯合會”將其會刊取名為《我們的孩子》,表達了教師與家長工作的共同關注點和聯系紐帶。0~3歲嬰幼兒早期教育共同體應以“0~3歲嬰幼兒”為關注點,在價值層面達成各主體間的共識,從而為共同體的構建與運行奠定思想基礎。

                  (二)提升共同體各主體的公共精神

                  0~3歲嬰幼兒早期教育共同體的形成需要幼兒園、社區、家庭、相關政府和社會部門的密切合作,這也就要求各主體具備較強的公共精神。公共精神指人們參與共同體行動的一種愿望,即在考慮自身的個人利益之外,還希望能夠更多地融入共同體和社會。[7]公共精神能有效激發政府與社會機構及其參與人員的社會責任感,提升其參與社會服務的意識與意愿,增強組織凝聚力。因此,要著力提升0~3歲嬰幼兒早期教育共同體各主體的公共精神,為共同體的建立和發展提供精神動力。

                  (三)加強共同體各主體間的伙伴關系

                  共同體是一個功能組織,各主體具備不同職能,采用不同的工作方法,以達成共同的工作目標,由此彼此擁有平等的主體地位且互為依存,屬于伙伴關系。各主體基于自身的組織和價值立場,在共同體的行為事務中通過對話和協商來規約彼此的權利與義務,它的實現不依賴行政權利和法律制度的強制性、支配性與懲罰性。良好的伙伴關系表明各主體在0~3歲嬰幼兒早期教育共同體中都具有不可或缺的重要地位,要實現共同體的良性運行,就必須加強共同體的組織建設,提升各主體間的關系質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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